港澳18所高校学历获中国教育部认可
时间:2008-05-31
中国教育部日前同意香港特别行政区12所院校、澳门特别行政区6所院校在大陆25省(市)招生。陆学生在香港、澳门学业期满,获得高等学校颁发的学历、学位证书,大陆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承认。
中国新闻网消息,中国教育部发布公告称,截至目前,中国教育部同意香港特别行政区12所院校、澳门特别行政区6所院校在大陆25省(市)招生。
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招收大陆自费本科生全日制)的院校有香港大学、香港中文大学、香港理工大学、香港科技大学、香港城市大学、香港浸会大学、岭南大学、香港教育学院、香港公开大学、香港演艺学院、香港树仁大学、珠海学院。澳门特别行政区招收大陆自费本科生(全日制)的院校有澳门大学、澳门科技大学、澳门理工学院、旅游学院、澳门镜湖护理学院。
澳门招收大陆自费研究生(全日制)的院校有澳门大学、澳门科技大学、亚洲(澳门)国际公开大学。
大陆学生在香港、澳门学业期满,获得高等学校颁发的学历、学位证书,大陆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承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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