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艳照门”被告认罪
(2008-07-04)
(香港讯)一度沸沸扬扬的“艳照门”案件有新进展,被控三项发布淫亵物品罪的24岁香港男子郭镇玮,昨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控罪。
据中通社报道,由于还要等有关家庭背景报告,案件将押后至本月24日宣判,被告还柙候判。法官认为案情严重,决定充公他的手提电脑。 任职文员的郭镇玮被控在今年1月29日至2月6日,共发布93张艺人不雅照片,其中84四张被裁定为淫秽相片。警方联络网络公司,于2月10日拘捕被告。 被告代表律师在庭上求情说,被告已感到后悔。因为当时有关照片成为城中热话,又看见报章指有关相片是伪造,被告好奇下在互联网搜寻,并将搜寻到的相片上载。代表律师指出,被告当时不知道后果严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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